新形势下建设用地报批管理工作的必然之举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新形势下建设用地报批管理工作的必然之举
厅建管处解读《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报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7-06-01 |  来源:厅建管处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近期关于改进、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工作相关规定以及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规范报批程序和材料,明确、严格审查责任,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5月16日,省厅下发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报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7]1号),厅建管处对文件出台的目的意义、主体思路、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出台通知,它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近年来,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我省配套的建设用地管理政策的指导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积极主动服务,全力高效保障用地,助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当前,我省面临着经济下行压力大、产业转型升级等新环境、新形势。近两年是“十三五”时期的关键时期,也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项目年”,加之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省相关政策的调整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都对建设用地报批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同时,群众利益诉求激增,潜在行政诉讼风险,客观上倒逼建设用地报批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因此,制定该通知是适应新形势下建设用地报批管理工作的必然之举。

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报批管理工作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工作新定位、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我省国土资源系统服务保障水平的需要。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报批管理,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将有利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和各类建设项目及时落地,并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需求,更好服务经济发展转型提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本次改进优化的重点是结合国家和四川省政策的调整,通过优化用地报件、改进审查内容、制定标准文本格式、规范修改和补正,从而进一步提升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工作效率和水平。随着通知的出台,省厅将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进一步强化服务,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全环节运行规范、全流程化审批、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方位监管的运行机制。

 

问:通知的主体思路是什么?

 

答:一是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相关规定,本着“不突破现行法律法规、不改变现有政策”“能放则放、该简就减”的原则制定通知。二是适应政策调整和工作需要,坚持“适应政策调整、落实省政府有关要求、立足我省工作实际、便于基层操作”的精神,对报件材料、填报标准等进行了规范,更加符合当前实际。三是保持用地审批政策的延续性。通知是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优化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3〕112号)的基础上,对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改进和优化,延续了112号文件对报件材料的精简和报批程序的优化精神。四是进一步明确市、县责任,加强监管力度。由于通知对部分报件材料进行了优化,因此对市、县审查并自行存档的审查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不作为用地报批的前置条件的,其审查情况要求市、县进行明确,并在用地请示中予以承诺。另一方面明确了省厅的责任,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管。

 

问:通知的重点内容是什么?作了哪些方面的优化?

 

答:通知主要内容有5个部分共15条意见,重点对报件材料规范、审查内容改进、报件标准化推进、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监督检查5方面进行了优化。

第一部分是规范报件材料,取消、改进和增加部分上报材料。第二部分是改进审查内容:一是改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审查;二是改进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查;三是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审查;四是改进需安置农业人口的审查。第三部分是规范报批程序:一是统一文本格式;二是规范上报方式;三是严格执行先缴费后印发批文的程序。第四部分是明确各级责任:一是规范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查并自行存档的材料;二是强化各级审查责任。第五部分是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二是加强实施监管,通过尽量简化纸质报件材料、国家和四川省的重点项目规划调整与征地报批同时进行等方式,努力实现“要件更优、程序更简”的目标,不作为报批要件但保留的审查事项中,对只需进行形式性审查的,省厅不再作实质性审查,市、县负责对相关情况进行实质性审查,并对自行存档材料审查情况负责,各负其责、各自把关。

我们制定了统一的请示文本格式,包括市(州)、县(市、区)政府城市(乡镇)批次、单独选址项目、挂钩项目土地征收、区位调整建设用地,同时要求各地按照国土资源部最新发布的标准模板填写“一书四方案”,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地方“照方抓药”、高效组卷提供指引,最大程度方便行政相对人,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减少自由裁量权。

省厅对四川省建设用地审批系统进行了更新,形成了“四川省建设用地审批系统V3.0版”,以改造升级建设用地审批电子报盘系统为依托,实现建设用地报批的信息化管理,届时各地可在厅门户网站下载使用。同时,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远程直报,努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新的系统已于通知下发次日起正式启用。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此前省厅《关于优化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3〕112号)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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