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区国土资源分局在区委七届第34次常委会上讲法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昭化区国土资源分局在区委七届第34次常委会上讲法
2017-09-30 |  来源: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  分享到:

9月28日,昭化区区委七届第34次常委会召开,按照区委常委会议安排,昭化区国土资源分局在区委七届第34次常委会上讲解了《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副局长李晓林主要从该办法的实施时间,重要内容,以及与过去的政策相比突出的“进一步规范征收程序、补偿方式的变化、监督管理的变化”等三大变化等方面作了讲解。重点对“拟征地1年内不得抢种抢建、调查结果确认方式的读变化、补偿方式的变化,安置方式的变化,法律责任”等规定作了详细具体的解读。

副市长、区委书记陈正永要求各参会人员会后,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学深悟透,深刻领会该《办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要点环节。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利用区内各宣传媒体全文广泛宣传报道,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三是严格执行《办法》的规定,严禁有超越该《办法》规定的行为发生,一旦发现,坚决依依规从重从快定格处理,绝不姑息。四是加强过程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靠前监管,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行为,跟踪监管,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在哪里,监管“电子眼”就设置在哪里,以非常手段非常措施防止和杜绝该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区委副书记、区长龙兆学以及人大、政协、纪委、宣传部、组织部等各常委领导参加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政府和区级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Copyright(C) 2013--2019 dnr.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成都市百卉路4号 联系电话:028-87036053 邮编:610072
技术支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 蜀ICP备05008406号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
网站标识码 5100000009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