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录入工作的通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录入工作的通知
2017-09-26 |  来源: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  分享到: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各市场主体单位:

按照2017年第12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的《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7]6号)精神,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建立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包括中央和省级资金补助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推动开展全省市场主体、工程项目和人员信息录入工作。现就信息录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从事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填报从业单位资质、人员信息和承担项目等内容。填报单位应登陆http://202.61.89.33:16005/注册,并认真阅读相关填报说明,严格按照数据库规则和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录入及附件上传工作(见附件1、2)。

二、录入时间

信息录入按照集中录入、分步受理的工作原则开展。其中:

(一)首次录入时间

省外资质单位信息录入工作于2017年10月9日上午9:00时开始信息录入,截至2017年12月9日下午17:00时关闭录入数据库。

省内资质单位于2017年12月10日上午9:00时开始信息录入,截至2018年2月9日下午17:00时关闭录入数据库。

(二)其他录入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scdlr.gov.cn)适时公告录入时限。

三、材料报送

填报单位应在完成信息录入后20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提交单位资质、人员信息和已验收合格或正在实施项目信息及相应证明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相关材料应按附件1、2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四、信息抽查

省国土资源厅对各单位提交的信息和报送的纸质材料要件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需要补充说明的,相关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并补充相应材料。抽查过程中认为有必要的,可进行实地查验。市场主体对录入信息和报送纸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公众监督。

五、信息公告

录入信息将纳入全省统一信用数据库,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scdlr.gov.cn)向社会公告。

六、新增项目信息填报

从业单位在川签订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需自行登录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如实填报与合同文件相一致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人员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项目信息将作为从事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市场主体参与中央及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补助项目招标(比选)工作的依据。

七、录入信息变更

从业单位及人员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相关信息变更并按程序经有权单位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及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式一份);省国土资源厅对变更申请材料要件审查通过后,申请变更资质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登录信用数据库进行变更。


附件: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基本信息表.docx


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信息表.docx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9月26日

(省国土资源厅联系人:刘洋,电话:028-87036212;

数据库联系人:肖洋, 电话:028-8322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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