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国土建设2017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国土建设2017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7-09-15 |  来源:  |  分享到: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国土建设2017

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执法总队:

经厅领导同意,现将《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国土建设2017年度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7月28日

 

 

 

 

 

 

 

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国土建设2017年度工作计划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法治国土建设的深化提升之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委员会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突出法治服务保障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全面创新改革“一号工程”和脱贫攻坚“头等大事”,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实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国土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努力推动法治国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监督检查,落实法治国土建设责任 

建立健全法治国土建设考核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法治国土建设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增强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引导性和有效性,将法治国土建设情况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考核对法治国土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对下级国土资源部门落实法治国土建设责任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年度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下级国土资源部门每年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国土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国土资源领域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积极协助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依据职能职责提出意见建议,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建全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和登记管理。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规定有效期,一般不得超过5年,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不超过2年,期满按照程序重新制定或发布。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时清理、自动更新”长效机制,根据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结合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或更新,主动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国土资源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标准和程序,认真组织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风险评估主体,细化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标准,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能力。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点建设项目等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情况要如实记录并完整存档。

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强化行政监督作用 

严格执行《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71号)规定,落实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复议和应诉责任。坚持和发展由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会审复议案件的工作机制,加强和完善行政复议审理听证制度、简易程序等制度建设,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建立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分析通报制度,通过典型案例提出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见建议,督促下级国土资源部门有效解决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回应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建议,办理情况抄送本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

五、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提高执法监察效能 

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3号)要求,建立健全执法监察工作常态化、立体化、制度化机制和模式,着力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的良好秩序。坚持严格执法监察,严格自由裁量权标准,结合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修订更新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公开、公正、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敢于动真碰硬,重典问责;坚持预防查处并重,完善制度和管理,从源头上防范违法;坚持科技创新支撑,强化遥感监测、信息化等科技手段的应用,发挥现代科技对执法监察工作的支撑作用;坚持落实共同责任,共享行政执法信息,推动各方自觉履行共同责任,合力防范和遏制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川省国土资源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及证据要求》,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和案情通报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深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工作,形成规范行政执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合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留痕执法”,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的公信力和实施效能。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培训上岗、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国土资源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区,要为执法监察人员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和维护群众知情权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6〕53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强化考核,推进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重点公开规划计划制定执行情况、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执法监察结果、财政预算实施情况等社会关注及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要信息,完善部门新闻发言人、地质灾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地灾防治等国土资源热点敏感问题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广泛运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信息服务平台,推行“互联网+政务”,及时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促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保障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

七、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强化系统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依托部门法制机构,建立以法制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学者专家和专职律师、公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在作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问题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咨询意见,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工作保障,要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或者财政补贴的方式,购买法律服务,为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专业支撑。完善系统公职律师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促进公职律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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