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整改环境保护问题涉及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整改环境保护问题涉及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
2017-07-17 |  来源:  |  分享到: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国家环保督察组将于8月初来我省开展督察。为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省厅于7月14日上午召开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冬生厅长要求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高度重视,务必认真、务必及时抓好整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落实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查处整改环境保护问题涉及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国土执法部门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地要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强化查处力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清查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全面清查本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二是重点清查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对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地毯式”排查,做到零遗漏、零容忍;对媒体报道、网络举报、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及时反应、迅速核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是对省级环保督察发现和省挂牌督办的环保问题,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全面审查是否存在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自身是否依法监管履职;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应迅速查处整改,确保履职到位。对其他类似问题,要举一法三,依法履职尽责。

    对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台账制度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7]349号)的要求列入台账,准时上报。

    三、强化重大问题督察督办

    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强化督察督办、限时办结,确保在8月1日前完成涉及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特别是前期环保督察已发现并经厅第29期通报的30宗违法违规问题,相关地区务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依法查处到位、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到位、处罚执行到位、消除违法状态到位。

    四、完善档案资料

    涉及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问题必须全部登记在册,逐宗建档,做到资料完整,目录清晰。对立案查处案件,应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要求立卷归档;对非立案查处案件要全面收集查处整改资料并装订成册。同时,对厅第29期通报的30宗违法违规问题,要将案卷档案资料逐宗扫描制作成PDF文档,并于8月1日前报送厅执法监察局,以便环保督察随时调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7月17日

(联系人:刘晋宜,陈钰翔,电话:028-87036223

电子邮箱:5451593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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