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矿拍〔2017〕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富顺县人民政府批准,富顺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个非煤矿山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 | 矿区位置 | 矿区面积 (k m2) | 采矿权范围 拐点坐标(西安80坐标) | 开采标高(米) | 保有储量 (万吨) | 开采矿种 | 出让年限 (年) | 出让方式 | 拍卖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富顺县童寺镇墨香村3组石桥沟建筑用砂岩矿 | 童寺镇墨香村3组石桥沟 | 0.0112 | 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 +368至+329 | 48.89 | 建筑用砂岩矿 | 10 | 拍卖 | 28(设有底价) | 14 |
富顺县板桥镇千秋村15组桐子山砖瓦用页岩矿 | 板桥镇千秋村15组桐子山 | 0.0206 | 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 +389至+370 | 46.96 | 砖瓦用页岩矿 | 7 | 拍卖 | 27(设有底价) |
二、竞买人资料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17:00时止,持有关资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富顺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办理竞买申请手续(8:30-12:00时, 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有意参加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注明竞买矿权保证金(户名:富顺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建行富顺县支行,账号:51001617208050884474或户名:富顺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农行富顺县支行;账号:110201040005127),以到账为准。法人申请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托人身份证。《出让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资料,经审查合格的,办理竞买手续,取得本次竞买资格。
本次出让矿权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认真阅读出让文件,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出让文件》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止,在富顺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国土资源局二楼)领取。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拍卖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未到现场踏勘或踏勘不细的后果自负。
四、拍卖时间、地点
2017年6月2日9:30时在富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举行拍卖会。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二)本公告解释权由富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六、联系方式
地 址: 富顺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王先生 古先生
联系电话:(0813)7202869 7215387
网 址:http://www.landchina.com/、http://www.spprec.com/
富顺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5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