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年度第11次厅务会。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国土资源部表扬行政复议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请示》,原则通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国土资源系统2012年度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四川省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2012增补)部分》的请示。
厅党委书记、厅长宋光齐,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永湘,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文杰,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志文,厅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隆爱军,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李学军,厅党委委员、巡视员孟军参加会议。
宋光齐指出,《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坚决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省、我厅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有利于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单位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是新形势、新情况提出的新要求。信息公开确保老百姓的知情权,维护群众权益。该意见修改完善出台后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视为分内工作,一定要按照确定的工作机制和自己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宋光齐强调,国土资源部门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一定要克服“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不正之风,继续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水平。纠风工作是一个长期过程,是政府部门的长期任务,要持之以恒地开展纠风工作;要结合国土资源实际工作,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纠风工作;要严格监督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