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现场研讨会在蓉召开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成都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现场研讨会在蓉召开
2009-06-10 |  来源:四川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  分享到:

 

 

 

 

 

 

 

 

 

 

 

 

 

 

 

 

 

6810日,“成都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现场研讨会”在成都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对会议召开作出重要批示,对推进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国家土地副总督察鹿心社主持。四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魏宏,省委常委、副省长钟勉,成都市委副书记、市长葛红林出席。

徐绍史在致辞中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重要批示精神,抓好贯彻落实。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探索创新,突出改革重点,把握关键环节,注重依法规范,尊重农民意愿。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争取形成制度性成果,更好地推进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徐绍史指出,国土资源部和四川省政府围绕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批复精神,共同举办“成都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现场研讨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成都等全国各类综合改革试验区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研讨进一步推进改革的重点和方法,凝聚共识,形成制度性成果,推动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徐绍史指出,统筹城乡发展,需要推进一些基础性制度变革,尤其是要改革土地管理制度,使城乡土地资源、资产、资本有序流动,使农民获得土地收益权和财产权。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地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热情高涨,各种探索十分踊跃。特别是成都等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在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些地方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构建现代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一些地方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一些地方以农村土地整治为平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一些地方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调动广大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一些地方积极推进旧村庄、旧工厂、旧城区改造,对城市土地进行二次开发;一些地方在规划统筹、节约用地以及征地制度改革等方面也作了有益的探索。这些改革探索,有力地促进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有效拉动了农村需求和经济增长,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也为继续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了很好的思想基础、工作基础和制度基础。

徐绍史强调,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形势仍很严峻,国土资源部门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双重压力更加凸显。努力推进改革是迎接挑战、化解压力的根本出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必须在关系全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改革的任务相当艰巨,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共同探索、共同求证。

徐绍史指出,推进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必须解放思想、探索创新。要着力更新发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主动化“危”为“机”,把应对危机作为转变管理职能的良机。通过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要从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从重行政审批走向重服务监管,从项目实施走向制度安排,把权力和责任一起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切实抓起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与市场争权,不与企业争利。

徐绍史指出,推动城乡统筹土地管理改革必须突出改革重点。一是不折不扣地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新机制,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二是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产权制度建设的力度,保护农民的权益;三是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和管理,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四是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搭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平台;五是推进征地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统筹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保等问题。

徐绍史提出,推进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必须把握关键环节。探索创新总体上应该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进行。需要突破现行法律的,应该履行申报程序。改革试点应该做到“全面探索,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可控”。要支持和鼓励国家各类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注重把握“梳理突出问题,设计解决方案,局部先行先试,形成制度成果”四个关键环节,边试点、边总结、边规范,积极推动政策制度的立、改、废。要切实加强监管,深入调查研究,跟踪评估改革效果,对实践中出现的偏差要及时予以纠正,使各项改革试点始终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徐绍史强调,推进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必须注重依法规范。农村土地管理改革要解决的问题,是农村土地产权不够明晰,使用权不够规范,收益分配不够合理。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一不能等,要积极探索;二不能急,要稳妥推进;三不能乱,要依法规范。当前正在推进的农村土地整治,整理出来的土地一要复耕,二要优先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要留足农村发展用地、使农民有土地收益,最后富余土地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到城镇使用,土地级差收益要返还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当前要注意防范“农村缺钱”和“城市缺地”的一拍既合导致农村土地再次大量流向城市,特别要关注损害农民权益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使改革始终在依法规范的轨道上进行。

徐绍史指出,推进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农民群众是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主体。对农民群众而言,土地不仅是生活保障,还是社会保障。他们的呼声、诉求,彰显了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迫切愿望和热切期盼。要以人为本,把农民满意不满意、农民受惠不受惠、农民拥护不拥护,作为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标准和尺度。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目标的实现,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蒋巨峰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筹城乡发展基本方略,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发展之路,把管好用活土地资源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取得突破的关键,把实施金土地工程作为破解统筹城乡发展难题的金钥匙,有效提高了耕地保护水平,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了新农村建设资金缺口问题,金土地工程正成为我省统筹城乡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强有力助推器。

蒋巨峰说,成都市在我省甚至全国率先开展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践,始终将土地管理视为统筹城乡发展最重要、最敏感、最艰难的区域,按照国土资源部局部试验、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要求,在城乡土地管理方面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创造了统筹城乡发展的鲜活经验。今年4月底,国务院正式批复了《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明确支持成都市开展有关专项改革,先行试验一些重大改革开放措施,这是成都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行动指南,也是我省推进两个加快的新机遇。在成都召开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现场研讨会,对我省特别是成都市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

蒋巨峰表示,我省一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领会与会各位领导、专家和同志们的指导意见,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特别是在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寻求突破、有所作为,为全国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动统筹城乡发展提供新鲜经验,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李春城在致辞中说,这次研讨会对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对加快成都城乡统筹综合试验区改革进程、开创新局面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将把这次研讨会形成的成果转化为深化土地改革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征地制度改革,实施“全域成都”农村土地整治,为全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出一条新路子,做出示范。

会上,葛红林介绍了统筹城乡发展中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做法。成都市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推动集体建设用地有序流转,有力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68,与会代表分三组对成都市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践进行了现场考察。现场实地考察共16个点。第一组(蒲江线路)前往蒲江县复兴乡陈坝村,邛崃市卧龙镇杯土村、羊安镇汤营村,新津县普兴镇柳江村、普兴镇袁山社区进行考察。第二组(龙泉驿线路)前往龙泉驿区黄土镇洪安村,青白江区清泉乡花园村,姚渡镇芦稿村,大邑县安仁镇伍显小区、金民社区进行考察。第三组(都江堰线路)前往彭州市磁峰镇鹿坪村,都江堰市向峨乡棋盘村、蒲阳镇花溪村、天马镇向荣村、崇义镇大桥村、海云村,郫县新民场镇云凌村进行考察。

9日至10日,大家结合现场考察,紧紧围绕如何进一步推进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行深入探讨。

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部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科研院校的有关专家学者,成都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政府负责人,各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国土资源部相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共计30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信息中心  宣传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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