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石油天然气开发用地工作会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省厅召开石油天然气开发用地工作会
2010-04-16 |  来源:宣传教育中心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部《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遗留用地处理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部《关于中石化建设遗留用地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和省厅《关于石油天然气开发用地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412,省厅在成都召开石油天然气开发用地工作会。

会议学习了《会议纪要》、《复函》和《通知》。《会议纪要》要求,切实重视,加强沟通,积极解决石油天然气遗留用地问题,抓紧落实有关工作。并对遗留用地报批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未及时报批用地处理、用地申报方式和范围、用地预审和规划计划、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用地勘测定界、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土地复垦等用地报批要求。

《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加强沟通,提高对解决石油天然气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问题的认识。依法依规、分类处理,积极推动石油天然气建设用地报批、办证工作。加强配合、认真履职,共同促进石油天然气依法依规用地。并对土地确权办证、用地预审和规划计划、耕地占补平衡及土地复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批用地处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石油、中石化代表对省厅所做的支持表示感谢,感谢省厅解决了遗留问题。

厅建管处、规划处、耕保处、执法局、利用处、地籍处,地环处相关负责人分别对各自分管的方面提出了要求并回答了疑问。

厅副巡视员郭嘉作重要讲话,并提出七点要求,一是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转变工作观念,力争百分之百完成任务。二是特事特办。三是把握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搞好协作。五是严肃纪律,不许乱收费。六是加强督办。七是注意临时用地问题、占补平衡、基本农田等问题。

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相关市(县)建管(耕保)科(股)长,中石油、中石化代表参加了会议。

在下午召开的市(州)建管(耕保)科长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收支标准、依据及政策规范情况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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