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1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与年度变更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1〕1115号)的部署,该项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组织,省整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目前,省整理中心已与国土资源部整理中心签订《2011年度农用地质量等级更新调查评价与监测项目合同书》,将按照部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加快编制农用地质量等级成果完善工作实施和技术方案。在2012年开展以下工作:一、全面整理归档我省现有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编制工作实施方案与技术方案;二、基于2010年土地调查的耕地质量等级成果完善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资料收集、外业补充调查、内业资料和数据处理、数据库更新完善等工作;三、完善省级和县(市、区)级报告、图件、数据库等成果,并积极配合部做好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