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即将出台机关绩效管理办法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省厅即将出台机关绩效管理办法
2010-10-13 |  来源:宣传教育中心  |  分享到:

 

记者从929省厅今年第25次厅务会上获悉,为改革、优化现有目标管理,建设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法治机关和廉洁机关,省厅将出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机关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今后,对绩效管理评定的先进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分值将上浮5%;对绩效管理评定的不合格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分值将下浮10%,年终目标奖金随之浮动。对绩效管理评定为不合格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厅领导将约见谈话,对谈话后整改不力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将实行问责。

该《办法》共六章:第一章为总则,即《办法》出台的背景和绩效管理的原则;第二章为绩效管理的内容,即绩效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评估依据;第三章为绩效管理的实施,即绩效管理的评估方式和评分细则;第四章为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即厅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厅绩效办构成情况;第五章为绩效管理结果的运用,即对评定的先进单位和不合格单位的奖惩措施;第六章为附则。

该《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公正透明、简便易行的原则。绩效管理设置了三级指标体系,一、二级指标为共性要求,一级指标有四项,分别为职能职责、行政效能、服务质量、自身建设;二级指标共12项,分别是职责任务、依法行政、政令畅通、效能建设、成本效益、应急管理、服务群众、接受监督、协作配合、党组织建设、政风行风和廉政建设。三级指标是一、二级指标的具体内容,是结合各处(室、局)量身定制的。

《办法》还规定了绩效管理的评估方式和评分细则。绩效管理在各处(室、局)自我评价的基础上,采取厅领导评价和厅绩效办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厅长的评价权重为15%,其他厅领导的评价权重合计为15%,厅绩效办的评价权重为70%。其中,厅长、其他厅领导对各处(室、局)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其评价结论分为好(100分)、较好(80分)、一般(60分)、差(50分)四档。厅绩效办在各处(室、局)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和相关处(室、局)评估意见的基础上,对各处(室、局)进行有记名评价。

《办法》建立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厅绩效办设在厅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对各处(室、局)的绩效管理工作。厅绩效办成员单位有办公室、法规处、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

为不断提升绩效,《办法》特对评定的先进单位和不合格单位制定了奖惩措施。对绩效管理评定的先进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分值将上浮5%;对绩效管理评定的不合格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分值将下浮10%(按公务员法规定,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对绩效管理评定为不合格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厅领导将约见谈话,对谈话后整改不力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将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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