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台账制度的通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台账制度的通知
2017-06-26 |  来源:  |  分享到:

川国土资函[2017]349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经厅研究决定,在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自下而上建立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台账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及时梳理发现违法违规线索

    一是要对2013年以来发现的所有土地、矿产违法违规线索以及目前正在查处的土地、矿产案件进行再审视、再检查,从中筛选出涉及环保问题的线索,并及时组织核查。要认真审视查处整改情况,特别是前期环保督察已发现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务必做到依法查处到位、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到位、处罚执行到位、消除违法状态到位。

    二是要充分发挥既有发现机制的效用。针对环境保护重点区域、项目专门制定巡查方案,加密、加强巡查频次;畅通12336 举报电话,强化门户网站信箱、微信平台、网络媒体等运用,及时回应关切,及时发现线索;发挥遥感监测、视频监控等科技支撑作用,将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线索发现在初始。

    三是要加强与环保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共享。积极参与环保等部门开展的环保执法活动,乘风借力,顺势而为,有效发现、制止和打击土地、矿产及环保违法行为。

    二、有效处置,严肃查处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有效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对核查确认的涉及环保违法问题,要采取责令停止或限期改正等措施,及时制止;拒不停止的,要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抄告相关部门、向社会通报,提请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做到解决在萌芽。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属于其他部门查处权限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将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用地和勘查开采活动中破坏生态环境等国土资源违法问题作为执法查处重点,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查处结果。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查处工作主体责任。市(州)局要加强指导,并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或直接立案查处,做到依法查处、执行到位。特别是省级环保督察发现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务必要抓紧时间依法查处到位,确保不留后患。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同时,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应负责任和处理提出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落实行刑衔接工作要求。

    三、专人负责,按时上报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台账

    一是确定负责部门及人员。市(州)、县(市、区)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都要落实具体部门及人员,负责汇总、上报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台账,于6月30日前将填报好的《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台账联系方式》(附件1)报厅执法监察局。今后,若负责部门及人员有变化的,要及时重新上报联系方式。

    二是明确上报时间要求。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台账实行半月报,每月15日、30日下班前分别上报半月汇总情况;首次上报时间为6月30日,统计时段为今年上半年;7月15日上报半月新增台账时,另行补报2013年至2016年台账。台账实行零报告制度,上报时为非零报告的,应按照附件3格式同时上报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行为说明。若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或属于环保部门交办的,应在24小时内先行上报基本情况。

    三是明确上报方式。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台账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加盖负责部门印章后,以PDF文件上报至指定邮箱;非零报告的,需同时上报EXCEL电子版。台账实行累计填报、动态管理制度,即一旦发现,后期应持续填报,查处整改状态随之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涉及环保问题组织查处整改,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周密部署,压实责任,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厅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职尽责,建立健全对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及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涉及环保问题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附件:1.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台账联系方式

                2.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台账格式

                3.涉及环保问题违法违规行为说明格式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6月26日  

   

(联系人:刘晋宜,陈钰翔,电话:028-87036223       电子邮箱:545159342@QQ.com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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