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全力确保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省厅全力确保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
2011-04-07 |  来源:宣传教育中心  |  分享到:

记者在325日召开的全省“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部署视频会议上了解到,省厅将进一步做好用地供应和保障工作,确保今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按时推进和圆满完成。

据了解,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去年一年,我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科学编制计划,严密组织实施,全省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和中低价位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达到7.38万亩,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80.3%,达到并超过了国土资源部不低于住房用地70%的目标要求,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超额完成,作出了重大贡献。

今年,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攻坚之年,全国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我省城镇要完成35万套的建设任务,时间相当紧迫,任务十分繁重。年初,国务院、省政府分别召开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用地供应和保障工作,确保今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按时推进和圆满完成,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毕胜在视频会上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省委、省政府已将2011年确定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攻坚年”,国土资源部也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双保工程”的重要内容。为此,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今年将对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责任制,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

二是严密组织、多措并举,优先按需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要切实做好供应计划编制公布和实施工作;要切实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及时供应;要推行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各类保障性住房制度;要进一步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三是加强监管、强化问责,确保圆满完成用地保障任务。要对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实现全程监管,强化督查考核和问责。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近期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不得出让容积率小于1的住宅用地;省厅将建立土地出让公告审核制度,指派专人加强对各地出让公告的审查,及时掌握拟出让宗地的具体情况,对发现的违规供地,将立即责令宗地所在市县撤销公告,重新调整出让方案。已出让的要中止合同,并追究责任。对一年内连续出现两次及以上违规出让的,也将追究责任。按照“全域覆盖,分期实施”的原则,今年起我省所有城市和县城镇要全面建立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各地要密切关注地价变化情况,防范出现高价地影响市场预期。对招拍挂出让中出现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各地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原因,改进工作。

毕胜指出,做好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在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保证按时圆满完成用地保障任务,为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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