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对全省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省厅对全省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2012-04-19 |  来源:厅信访处  |  分享到:

近日,经厅2012年第5次厅务会研究决定,省厅专门下发《关于2011年全省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检查结果的通报》(川国土资发[2012]39号,以下简称《通报》)对2011年全省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优秀、优良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通报》指出,2011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部、省有关信访维稳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稳定这条主线,以推进领导接访、积案化解、机制创新三项工作为重点,及时有效化解涉地、涉矿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经过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2011年度信访维稳工作目标任务,确保了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和敏感期间不因国土资源问题引发进京非正常上访、到省集体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确保了全省藏区、灾区和社会大局稳定,为我省“两个加快”和“高位求进”作出了新的贡献。

根据《信访条例》、《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按照年度信访维稳工作的部署安排,在各市(州)局自查的基础上,省厅组织力量对各市(州)局2011年信访维稳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复查,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

眉山市、广安市、绵阳市、乐山市、资阳市、成都市、自贡市、凉山州、遂宁市、德阳市、宜宾市、达州等12个市(州)国土资源局被通报表扬为全省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目标检查结果优秀单位;其余9个市(州)被通报表扬为优良单位。

广安市、凉山州、遂宁市、南充市、攀枝花市、内江市、阿坝州、广元市、泸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甘孜州等12个市(州)国土资源局被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维稳工作目标检查结果优秀单位;其余9个市(州)被通报表扬为优良单位。

《通报》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奋力开创新时期信访暨维稳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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