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监察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6月30日前务必完成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监察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6月30日前务必完成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
2010-06-24 |  来源:宣传教育中心  |  分享到:
 

524,国土资源部会同监察部等相关部委召开了全国未报即用整改通报会,对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四川省高度重视,于611,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监察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各市(州)630务必完成查处整改任务。对应查处而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按照15号令坚决实行问责。

近年来,为了应对特大地震和金融危机影响,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四川采取了一系列加快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不断优化土地审批程序,用地保障扎实有效。但是,当前四川省一些地方土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土地违规违法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个别地方甚至出现违法违规新动向、新苗头。从今年卫片执法初步核查情况看,未报即用违法用地仍是四川省当前主要的土地违法形式。

为此,《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务必采取有效措施严肃认真地予以解决未报即用违法用地问题,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通知》指出,全省各地虽然已对发现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全部按要求予以了立案查处,但总的结案率不高,而且部分已结案案件存在查处偏软、偏轻,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特别是,今年1月两厅以《关于共同督办一批未报即用典型案件的通知》,决定共同督办的37件未报即用典型案件,至今仍有部分地区未依法及时查处整改到位。对此,各地务必予以坚决纠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抓紧办理,依法查处,尽快结案,决不能拖延不决。各市(州)务必于630日前完成查处整改任务。

为严格监管,努力维护和发展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目前当务之急是采取非常有力的查处整改措施对违法问题进行查处整改。各地务必抓住部、省督察前的有利时机,抓紧整改,争取主动。要重点查处整改未报即用以及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违法用地。对存在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弄虚作假、漏报瞒报,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低于95%,组织整改不力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验收,暂停办理该地区用地审批手续。对卫片执法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通知》特别指出,今年是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土资源部三部委制定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有关违法问责实施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省里将严格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要求,坚决予以落实,坚决实行问责。对符合15号令问责条件的,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及时向监察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对应查处而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按照15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还要求,各地在全面清查整改的同时,要切实建立完善土地监管长效机制。要切实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完善违法发现机制,扎实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要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和案件查办为契机,全面推进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设,力争2010年实现全省21个市(州)共同责任机制框架的基本确立,县(市、区)层面有重大进展,从而整合相关部门的执法监管力量,形成执法合力,切实变“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切实维护和发展土地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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