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省12届人大第5次会议第9号建议答复的函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省12届人大第5次会议第9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7-05-26 |  来源:厅办公室  |  分享到:

翟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土地供应要优先保障落户人口入住的建议》(第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研究贯彻措施

去年10月,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国土资发[2016]123号)。省政府发文要求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着手编制省级实施细则,加快建立人地挂钩机制。

目前,我厅正在会同各有关部门拟定我省人地挂钩实施细则。其中,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建设用地需求;公安部门负责核实汇总下一级人民政府报送的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镇规划、用地结构布局,以及住房和市政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及结构预测等。

二、实行差别化用地标准

在实施细则具体制订过程中,我们将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容纳空间等因素,按照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要求,实行差别化进城落户人口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标准。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目标,综合考虑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存量水平等因素,确定进城落户人口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标准。并根据我省实际,对进城落户人口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幅度控制在10%以内。

三、实施规划统筹管控和改进用地计划安排

今年以来,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省国土资源厅充分考虑到各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现状、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人口规模等因素,特别是各地城镇化进程、进城落户人口增加趋势,对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进行了测算和考虑,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将国家下达我省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三项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市(州)。该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指导各地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确定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好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

四、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利用效率。

2016年,省上单列1.3万亩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计划,保障了部分农业转移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今年,省国土资源厅将继续指导各地根据有关规划和计划,统筹考虑各类各业建设用地供应,优先保障住房特别是落户人口的保障房,以及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必要的产业用地。

同时,我们将进一步续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不断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5月3日

(联系人:杨韬,联系电话:028-8703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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