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好全省脱贫攻坚一战中,土地政策是重要保障,我厅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探索,从用地保障、增减挂钩试点等方面有力助推脱贫攻坚。
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贫困地区倾斜
为加大助推脱贫攻坚力度,在分解下达各市(州)用地计划时,对我省属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共38个县专项安排用地计划各40公顷,共计1520公顷。同时,对其余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县专项安排用地计划10公顷,连续安排4年。截至2016年底,3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累计安排使用用地计划2441.3公顷,比专项下达计划多出921.3公顷,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用地保障到位、成效显著。
二、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试点
2016年,国土资源部下达我省增减挂钩指标10万亩,为助推脱贫攻坚,我省分两次下达贫困地区挂钩指标8.08万亩,占总量的80.8%。其中45个连片特困和国家贫困县下达6.02万亩,占60.2%。我厅将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挂钩指标倾斜支持力度。我省37个县(市、区)已陆续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截止3月底,37个县(市、区)共批准立项项目177个,挂钩指标9.6万亩。我省巴中市、苍溪县、雷波县等贫困地区节余指标已实现省域内流转,总金额约20亿元。
下一步,省厅在分解下达年度用地计划时,继续优先向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市县予以倾斜;进一步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对贫困地区科学编制增减挂钩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大挂钩指标倾斜力度、预支使用节余指标、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为助推脱贫攻坚增添更强劲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