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统筹推进后敲响全国“第一槌”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泸县: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统筹推进后敲响全国“第一槌”
2016-12-21 |  来源: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  分享到:

  12月20日,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以拍卖方式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位于泸县天兴镇田坝村2社,面积1637.12㎡(约2.4556亩),用地性质为教育机构用地,出让年限50年,起拍价14万元/亩。经过几轮激烈的竞拍,该地块最终以15.3万元/亩的单价成交,据悉,这是全国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统筹协调推进后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天兴镇田坝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成功交易,标志着泸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入了实质实施阶段。

  2015年3月,泸县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5个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泸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国土资源部批复的《实施方案》,在坚守“四条底线”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目标和“取得、使用、退出、管理”四方面任务,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先行4个镇(街道)探索“乡村文化旅游、新农村综合体建设、易地扶贫、新社区建设、生态搬迁”5条改革路径,今年8月在泸县所有乡镇全面铺开,不断丰富试点样本,深化总结提炼,形成真正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今年9月,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泸县新增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两项试点,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泸县领受新的任务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调整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领导组,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层级分明的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制定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两项试点实施方案,出台了《泸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及《泸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流程》《泸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办法(暂行)》等9个配套办法。泸县深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间的协同性、耦合性,盘活存量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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