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近年来,泸州市国土资源局从三个方面持续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打非治违”工作。
一是保持打防结合高压态势。市政府高度重视矿山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的通知》,从市政府层面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强调要求。市国土资源局把“打非治违”列入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常态化与中心工作进行同部署同安排,每年制定并下发 “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持续保持打防结合的高压态势。
二是率先建立矿山实测制度。采取政府出资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煤矿每年两次,非煤矿山每年一次的矿山实测制度,弥补实测方面专业技术薄弱环节,通过实测动态掌握矿山企业开采的实际情况,为日常监管提供准确信息。2014年以来,每年对煤矿和非煤矿山进行实测,3年来全市共实测在产煤矿企业80余家/次,在产非煤矿山870余家/次。
三是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对无证采矿一律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取缔一起,凡属经营性质的无证采矿依法处罚;对超层越界采矿一律责令退回矿区范围开采并依法处罚,对超层越界采矿行为整改不到位、处罚不到位、永久性封闭不到位的一律不得签字同意复工复产,并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对拒不退回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的,报请县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同时按共同责任机制书面函告公安、电力等相关部门停止民爆物品和电力供应,共同履行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