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非法转让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移送司法机关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日报》:非法转让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移送司法机关
2017-02-22 |  来源:《四川日报》  |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 寇敏芳)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什么情况下该移送司法机关,一直没有统一规范,全国普遍存在着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的问题。近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出台文件,列出执法项目“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事项的移送标准和证据要求。

  “清单”中对现行有效的国土资源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涉及的刑事司法、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依据进行集成,涵盖了10个国土行政执法事项、共33条,涉及7个罪名。
     “清单”直指“疑难杂症”型执法事项,对移送标准和证据要求进行了严格规定。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举例,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中,明确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就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在以前,有些执法人员‘手一松’,可能就放了。”标准出台后,减少了权利寻租的空间,放任违法也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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