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第520号令)规定,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法人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认定的范围包括:区域地质调查乙级,液体矿产勘查(不含石油)乙级、丙级,气体矿产勘查(不含天然气)乙级,固体矿产勘查乙级、丙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丙级,地球物理勘查乙级、丙级,地球化学勘查乙级、丙级,遥感地质调查乙级,地质钻(坑)探乙级、丙级,地质实验测试(岩矿鉴定、岩矿测试、岩土试验、选冶试验)乙级资质共10类21项。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第三条:“……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二)《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第520号令)。
(三)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7号)。
(四)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1号)。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具有资格的勘查技术人员;(三)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勘查设备、仪器;
(四)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三、申报材料
需提交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各1套。
(一)地质勘查资质(新设)
序号 | 名称 | 注意事项 | 是否必备 | 格式要求 | 备注 | |
1 | 申请书及附件 | 主件: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书(新设); | 是 | MDB | 1.申请书和附件需盖公章,并加封面和目录; 2.申报材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涂改和弄虚作假;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需出具原件提供核对; 4.文字、图件、表格、证书、发票、印章等必须清晰; 5.电子报盘文件制作内容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6.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数据报盘管理软件录入。 | 原件 |
附件1: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名单; |
| |||||
附件2:勘查设备/仪器清单; | ||||||
附件3: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情况; | ||||||
附件4: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专业认定证明材料。 | ||||||
2 | 法人资格证书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是 | JPG | 企业法人出具;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扫描 |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 是 | JPG | 事业法人出具;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
3 | 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
| 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 | 是 | JPG | 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 | 原件扫描 |
企业章程、董事会推选纪要、股东会会议纪要等证明文件 | 是 | JPG | 无主管部门单位需要出具 | 原件扫描 | ||
4 | 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材料 | 提交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职工花名册,并在花名册中标注出所申请材料中的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 | 是 | JPG |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信息、身份证信息、现从事专业等;职称专业、数量满足规定要求。 | 原件及原件扫描 |
身份证明 | 是 | JPG | 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军官证或警官证各页均要出具。 | |||
全职聘用合同 |
|
| 企业单位需要出具。 | |||
专业技术职称证; | 是 | JPG | 1.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需出具原件,提供核对申报材料;2.证书各页均需要出具; 3.文字、图件、表格、证书、印章等必须清晰。 | |||
职称专业证明材料(专业认定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工作业绩表) | 是 | JPG | 1.对于职称证书专业不明确的须出具;2.工作业绩表包括人员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历、近5年主要工作业绩、单位意见。 | |||
5 | 勘查设备/仪器
| 购置发票 | 是 | JPG | 购置发票应有单位名称 |
原件扫描 |
调拨单及调拨单位购置发票 | 是 | JPG | 申请单位出具调拨单的应出具调拨单位购置发票 | |||
租赁合同及购置方的购置发票等证明文件 | 是 | JPG | 租赁的勘查设备/仪器需要出具 | |||
替代设备/仪器说明书等证明文件 | 是 | JPG | 替代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需要出具 | |||
有效的设备/仪器中文翻译证明文件 | 是 | JPG | 勘查设备/仪器提供外文购置发票证明的需要出具 | |||
6 | 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 质量管理体系 | 是 | JPG | 1.有认证证书的,认证业务范围覆盖申请资质类别业务范围; 2.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 |
原件扫描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 是 | JPG | 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 | |||
7 | 申请地质实验测试(包括岩矿鉴定、岩矿测试、岩土试验、选冶试验)资质 | 须出具省以上质检等部门颁发的实验室认证证书,业务范围涵盖地质实验测试资质(或涵盖所申请的单项资质) | 是 | JPG | 证书单位名称为申请单位内设机构的,认证证书上须注明“申请单位内设机构对外出具检测报告的法律责任由申请单位承担”。 |
原件扫描 |
8 | 原地质勘查资质 | 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 是 | JPG | 首次新设申请不需要出具,再次新设申请需要出具 | 原件扫描 |
(二)地质勘查资质(延续)
序号 | 名称 | 注意事项 | 是否必备 | 格式要求 | 备注 | |
1 | 申请书及附件
| 主件: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书(新设/延续); | 是 | MDB | 1.申请书和附件需盖公章,并加封面和目录; 2.申报材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涂改和弄虚作假;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需出具原件提供核对; 4.文字、图件、表格、证书、发票、印章等必须清晰; 5.电子报盘文件制作内容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6.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数据报盘管理软件录入。 | 原件 |
附件1: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名单; | ||||||
附件2:勘查设备/仪器清单; | ||||||
附件3: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情况; | ||||||
附件4: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专业认定证明材料。 | ||||||
2 | 法人资格证书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是 | JPG | 企业法人出具;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扫描 |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 是 | JPG | 事业法人出具;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
3 | 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
| 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 | 是 | JPG | 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 | 原件扫描 |
企业章程、董事会推选纪要、股东会会议纪要等证明文件 | 是 | JPG |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需要出具 | 原件扫描 | ||
4 | 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材料 | 提交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职工花名册,并在花名册中标注出所申请材料中的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 | 是 | JPG |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信息、身份证信息、现从事专业等;职称专业、数量满足规定要求。 | 原件及原件扫描 |
身份证明 | 是 | JPG | 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军官证或警官证各页均要出具。 | |||
全职聘用合同 |
|
| 企业单位需要出具。 | |||
专业技术职称证; | 是 | JPG | 1.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需出具原件,提供核对申报材料;2.证书各页均需要出具; 3.文字、图件、表格、证书、印章等必须清晰。 | |||
职称专业证明材料(专业认定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工作业绩表) | 是 | JPG | 1.对于职称证书专业不明确的须出具;2.工作业绩表包括人员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历、近5年主要工作业绩、单位意见。 | |||
技术职称证 | 是 | JPG | 事业单位在册以外的需要出具 | 原件 | ||
5 | 勘查设备/仪器
| 购置发票 | 是 | JPG | 购置发票应有单位名称 |
原件扫描 |
调拨单及调拨单位购置发票 | 是 | JPG | 申请单位出具调拨单的应出具调拨单位购置发票 | |||
租赁合同及购置方的购置发票等证明文件 | 是 | JPG | 租赁的勘查设备/仪器需要出具 | |||
替代设备/仪器说明书等证明文件 | 是 | JPG | 替代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需要出具 | |||
有效的设备/仪器中文翻译证明文件 | 是 | JPG | 勘查设备/仪器提供外文购置发票证明的需要出具 | |||
6 | 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 质量管理体系 | 是 | JPG | 1.有认证证书的,认证业务范围覆盖申请资质类别业务范围; 2.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 |
原件扫描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 是 | JPG | 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 | |||
7 | 申请地质实验测试(包括岩矿鉴定、岩矿测试、岩土试验、选冶试验)资质 | 须出具省以上质检等部门颁发的实验室认证证书,业务范围涵盖地质实验测试资质(或涵盖所申请的单项资质) | 是 | JPG | 证书单位名称为申请单位内设机构的,认证证书上须注明“申请单位内设机构对外出具检测报告的法律责任由申请单位承担”。 |
原件扫描 |
8 | 原地质勘查资质 | 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 是 | JPG | 首次新设申请不需要,再次新设、延续申请需要出具 | 原件扫描 |
(三)地质勘查资质(变更)
序号 | 名称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备 | 格式要求 | 备注 | |
1 | 申请书及附件
| 主件: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书(变更) | 是 | MDB | 申请书和附件需盖公章,并加封面和目录 申报材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涂改和弄虚作假 文字、图件、表格、证书、发票、印章等必须清晰 申请书中变更的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一栏与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企业法人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 | 原件 |
2 | 法人资格证书
| 变更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是 | JPG | 企业法人出具;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扫描 |
变更前、后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 是 | JPG | 事业法人出具;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扫描 | ||
3
| 变更法人名称 | 上级通知或股东会决议 | 是 | JPG |
| 原件 |
变更法定代表人 | 新旧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或免职文件或股东决议 | 是 | JPG |
| 原件 | |
变更地址 | 上级通知或股东会决议 | 是 | JPG | 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街道办事处门牌号码变更证明 | 原件 | |
4
| 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正副本 |
| 是 | JPG | 证书有效期内,领证时交回正副本原件 | 原件扫描 |
5 | 其他 | 变更申请逾期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 是 | JPG | 变更申请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或事业单位变更的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逾期办理的,申请人须提交本单位及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各1份。 | 原件扫描 |
(四)地质勘查资质(补证)
序号 | 名称 | 材料名称 | 注意事项 | 是否必备 | 备注 | |
1 | 申请书及附件
| 主件: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书(补证) | 是 | MDB | 申请书和附件需盖公章,并加封面和目录 申报材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涂改和弄虚作假 文字、图件、表格、证书、发票、印章等必须清晰 | 原件 |
2 | 法人资格证书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是 | JPG | 企业法人出具;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扫描 |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 是 | JPG | 事业法人出具;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扫描 | ||
3 | 遗失声明材料 | 省级以上报刊发表遗失证书声明材料 | 是 | JPG | 全省范围内公告,公告其不少于30日 | 原件 |
4 | 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正副本 |
| 是 | JPG | 遗失证书在有效期内,领证时交回尚未遗失的正本或副本原件 | 原件扫描 |
(五)地质勘查资质(注销)
序号 | 材料名称 | 注意事项 | 是否必备 | 格式要求 | 备注 | |
1 | 申请书及附件 | 主件: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书(注销); | 是 | MDB | 申请书和附件需盖公章,并加封面和目录; 申报材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涂改和弄虚作假; 文字、图件、表格、证书、发票、印章等必须清晰 | 原件 |
2 | 法人资格证书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是 | JPG | 企业法人出具;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扫描 |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 是 | JPG | 事业法人出具;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扫描 | ||
4 | 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正副本 |
| 是 | JPG | 证书有效期内 | 原件扫描 |
1、地质勘查资质数据报盘管理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mlr.gov.cn/bsfw/xzfw/xz/geologicalexploration/
2. 根据相应的办理程序,省储量评审中心组织相关申报资料的核实,并向厅主管部门出具四川省申报乙、丙级地质勘查资质单位有关情况报告。
四、办理程序
(一)地质勘查资质新设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地质勘查资质申报材料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1份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提出申请。
2.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二)地质勘查资质延续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地质勘查资质延续申报材料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1份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提出申请。
2.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三)地质勘查资质变更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地质勘查资质变更申报材料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1份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提出申请。
2.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四)地质勘查资质补证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地质勘查资质补证申报材料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1份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提出申请。
2.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五)地质勘查资质注销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地质勘查资质注销申报材料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1份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提出申请。
2.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二)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审批决定证件《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八、数量限制
无。
九、 办理时间
1.地质勘查资质变更、补证、注销办理,周一至周五 9::00-17:00。
2.地质勘查资质新设、延续办理,根据(国土资发[2008]131号) 、(川国土资函[2013]307号)要求,每年4月集中接受报件后按程序办理。
十、 办理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028-86939113
(二)网上办事大厅
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www.sczw.gov.cn省国土资源厅:www.scdlr.gov.cn
(三)投诉电话
四川省效能投诉中心:028-896960
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28-86936179
省国土资源厅:028-87036162
十二、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