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与省厅联合督察凉山州不动产统一登记落地工作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与省厅联合督察凉山州不动产统一登记落地工作
2016-11-22 |  来源:厅不动产登记局  |  分享到:

按照国家土地总督察的部署安排,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与省国土资源厅组成联合督察组于2016年11月15日至18日赴布拖、美姑、德昌、西昌4个县(市),通过查阅相关内业资料,实地察看不动产统一登记办证现场,听取州级及4县(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等方式,对凉山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工作进行了督察、督导。

督察组总体评价:凉山州各级国土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工作基本达到了部、省的进度要求。各县市落实了机构、场地、人员和经费,凉山州本级和17个县(市)已全面实现了“停旧发新”。

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少数县政府领导受换届和分工调整的影响,对国土资源工作认识不到位,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的重要性、基础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如有的认为这只是一项管理职能的单纯整合,甚至认为是国土系统的事。存在机构建设、人员划转、资料移交和经费保障上没能满足该项工作的整体推进要求。一是职能划转整合的职责边界不明确。二是部分市县人员划转不到位。三是资料移交不全面。

督察组建议:凉山州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一是科学设置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尤其是州本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议机构单设,按照工作需要配备编制,充实人员。二是进一步明确资料移交的方式和标准,将各相关部门原有资料完整移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暂时无法移交的,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移交计划和时限。

督察组强调:对个别工作不力或不作为的县,将按照中央要求,在2017年1月10日前提出问责建议,报国家土地总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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