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挂牌督办案件查处整改结果的通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挂牌督办案件查处整改结果的通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通报(第39期)
2016-11-16 |  来源:  |  分享到:

    为了强化案件查处整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按照部、厅关于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省厅对部分查处整改不到位的典型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现将查处整改结果予以公开通报。

    一、四川蜀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3年10月,四川省蜀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顺驾校”,法定代表人:吴道奎)与都江堰市聚源镇三坝村8组、9组签订协议,租用集体土地用于驾校训练场地和考场、农家乐及多种经营使用。2015年1月,蜀顺驾校未经批准,擅自在租用的集体土地上进场施工建设驾校训练场,实际占地48亩,其所占土地地类为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5年6月29日,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对该案立案查处。8月24日,成都市国土资源局作出《损毁耕地破坏程度鉴定书》,鉴定意见为已造成土地破坏,种植条件被严重毁坏。9月15日,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将该案移送市公安机关,并抄送市检察院。2016年5月16日,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致函市公安局要求反馈案件侦查进展情况。5月23日,都江堰市公安局将该案退回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增补相关资料。7月4日,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公安局要求对该案相关证据材料补充后再度将该案移送市公安局。7月5日,鉴于吴道奎系中共党员及郫县政协委员,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将该案有关情况函告郫县纪委和郫县政协。

    因该宗地整改进展迟缓,经成都市国土资源局主动上报,省厅于7月18日对该案予以挂牌督办。对此,都江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宗地整改工作。7月24日,聚源镇政府招标比选确定现场整改施工单位。7月25日,施工单位进场开展整改工作,同时,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安排专人每天现场核查整改进度。截止8月30日,聚源镇已全面完成对该宗违法用地硬化地面破碎和清运工作,并已购买种植土对宗地进行了回填复耕,经成都市局现场查看确认该宗地已恢复种植条件,基本复耕到位。

    二、中江县辑庆镇人民政府非法批地案

    2010年9月25日,四川家彤利门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韩波)同中江县辑庆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计划投资7200万元人民币用于建设“金属门窗一期工程”工业项目,计划占地面积120亩。2014年,辑庆镇人民政府在未取得土地批文的情况下将土地交付给四川家彤利门业有限公司;2014年9月,四川家彤利门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占用中江县辑庆镇上场村7社集体土地开始平整场地,并于2015年10月开始动工修建厂房等设施。经实地勘测,四川家彤利门业有限公司所占土地地类为一般耕地,占地面积48.76亩(32509.85平方米),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37.71亩(25140.37平方米),符合中江县辑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疑似违法用地“大图斑”清理核查情况,省厅于2016年5月23日对该案予以挂牌督办。7月30日,中江县国土局向辑庆镇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责令辑庆镇政府收回非法批准占用的集体土地48.76亩,退还给上场村7社。辑庆镇人民政府于8月10日收回了非法批准占用的集体土地48.76亩,于2016年8月12日将土地退还辑庆镇上场村7社。

    7月31日,中江县国土资源局向中江县纪委提请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8月8日,中江县纪委根据就提请事项作出情况说明:一是负有直接责任的时任辑庆镇人民政府镇长周锐已于2016年5月31日因受贿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已不属于行政监察对象,对提请给予周锐行政处分的建议不予受理;二是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中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副书记、辑庆镇党委书记张鹏已于2016年5月31日,因受贿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县国土资源局提请对张鹏进行处分的情况,将待人民法院做出生效判决后做出处理,届时一并追究张鹏在辑庆镇政府非法批地案中的领导责任。

    请各单位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案件查处和监管履职要求,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各类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履职到位。

 

附件1
Copyright(C) 2013--2019 dnr.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成都市百卉路4号 联系电话:028-87036053 邮编:610072
技术支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 蜀ICP备05008406号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
网站标识码 5100000009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