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期成果丰硕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我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期成果丰硕
2016-07-15 |  来源:政策法规处  |  分享到:

近日,经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曲木史哈同志审核同意,我省向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郫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和泸县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中期成果。

自2015年2月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部署以来,我厅在部、省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健全推进机制,完善协调措施,强化业务对接,做好综合保障,并指派专人分别指导和参与郫县、泸县改革试点工作,帮助总结“可复制、易推广、利修法”的改革经验成果。

经过一年多的改革实践,郫县探索出“三定”摸底、规划管控、入市交易、收益分配、合同续期、抵押担保和乡村治理7大改革路径;初步形成了机制、制度、规划、项目、理论和发展6大成果,成功入市了11个入市项目,出让总面积78.09亩,土地总价款5048.74万元,总结出5条工作经验,提出了4条工作建议和15条修法建议;泸县选取4个先行镇,探索了“乡村文化旅游、新农村综合体建设、易地扶贫、新型社区建设、生态搬迁”等5条改革路径,建立了不同区域、不同类别的宅基地退出保障机制,在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有偿使用、融资担保、规范管理、民主决策等方面取得了突破,形成了宅基地制度体系,提出了8条修法建议。

下一步,省厅将完善常态化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改革进展和成效的监测和评估,预先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指导郫县继续推进全域改革,丰富试点样本,完善入市制度,优化配套办法,重点是验证作价入股管理办法、自主开发指导意见、城中村集体土地整治后入市管理办法,不断增强制度规则的适应性和科学性,并按计划继续推出23个入市项目,争取入市规模近900亩,集中打造一批一、三产业融合的特色项目,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引擎;指导泸县进一步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分配、管理及宅基地退出和盘活利用等制度,完善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体系,加大对4个先行试点镇(街道)已启动建设项目的督查,并逐步在全县铺开,让改革试点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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