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省、市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推进,根据达州市对开江县在今年9月份颁发不动产统一登记证的总体要求,我局精心部署、强化措施、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为2016年9月1日,开江县正式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召开了部门联席会议。今年1月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房管所召开联席会议。会议上,各部门学习了国务院及国土资源部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规定,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会议决定将县级有关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地等不动产登记的职能职责整合到不动产登记局,统一交由我局牵头承担。
二、调整相关机构和人员编制。我局多次请示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等上级部门并积极与各部门沟通、协调。我县于今年1月印发了中共开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等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明确了调整机构、人员编制、各单位职责分工。
三、编制《开江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方案》。5月上旬,我局牵头编制了《开江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了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5月17日,《开江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方案》通过开江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5月18日通过开江县委十二届第140次常务会,从即日起正式发布实行。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上级部门表示将全力支持我局做好不动产登记局班子组建和人员调配工作,保障人员尽早到位,尽快开展工作。目前,我局正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抓紧落实各项工作内容,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