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 蕾 通讯员 邢珊瑚)3月29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规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制度》,从责任分工、办理程序、答复类别等12个方面,对办理建议、提案工作进行了规范。
四川厅实行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厅领导具体抓、厅办公室牵头、处室负责人严把关、承办人员包落实的五级工作责任制,从归口接办、统一交办、分别承办、严格责任、突出重点、认真办理、按时答复等方面规范办理建议、提案答复工作。
四川厅要求,在办理答复过程中,承办单位应区别不同情况,将办理建议提案的结果答复代表委员,能及时解决的应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对答复时正在着手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应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后期向代表委员报告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在妥善解决后再次答复;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和建议对加强和改进工作具有参考价值,可研究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打算的,应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和理由答复代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