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三条底线” 重在“试制度”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坚守“三条底线” 重在“试制度”
泸县全力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016-03-17 |  来源:泸县国土局  |  分享到:

    2月24日, 泸州市市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李晓宇一行到省委农工委汇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李昌平,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冬生出席会议并作讲话。泸州市农工委副主任李华桂,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丁跃萍,副局长胡汉兵;泸县县委书记郭庆,副县长杜作文,县长助理李晓白,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怀华参加会议。

    会上,郭庆代表泸县县委详细汇报了2015年3月以来,泸县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困难以及需要省上支持解决的事项。

杨冬生对泸县县委提出的请求进行了详细解答,并指出,泸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局良好,前期工作基础扎实、思路清晰、目标明确,结合地方实际,建立了组织机构,摸清了家底,完善了制度,出台了政策,有很多可圈可点的经验值得推广。希望泸县把改革重点放在“试制度”上,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出更多可借鉴的经验,并注重长远效益,让农民通过改革拥有更多获得感。

    李昌平强调,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目的是要形成制度性成果,关键在于打通入口和出口,畅通依法进退的渠道。泸县在开展改革工作中,务必要坚守“三条底线”,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更多地取之于农村、用之于农村。同时,要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与新型城镇化,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农村新模式、新形态、新业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相结合,探索不同区域、不同类别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休闲观光、康养等产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争取探索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宝贵经验。 

    据悉, 2015年3月,泸县被确定为全国15个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泸县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出台了建设管理、有偿使用、有偿退出、民主决策、出租抵押、复垦指标利用等“五办法两意见”,形成了“面积固定、超占有偿、节约有奖”的使用制度和“规划引领、总量管控、村民自治、民主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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