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投[2015]311号 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15年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川财投[2015]311号 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15年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
2016-01-19 |  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  分享到:

有关市(州)及扩权县(市)财政局:

    按照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申请下达2016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请示》(川国土资函〔2015〕621号)和省领导批示精神,现将预下达2015年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支出预算10000万元给你们(详见附表)。本批次项目的预算(招标控制价)待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据实调整。本项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列“2200111,地质灾害防治”。

    请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各地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2015年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支出预算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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