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厅:
根据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申请下达2015年中央补助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请示》(川国土资函[2015]402号)及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将2015年中央补助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8097.32万元下达给你厅,专项用于省级实施的2015年地质灾害详查、省级地质灾害宣传与演练和地质灾害科研等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
请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2015年度中央补助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省级实施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