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
按照国土资源厅《关于申请调整部分项目预算的函》(川国土资函[2015] 631号)申请,根据《财政厅关于国土资源项目预算调整的汇报》(川财投函〔2015〕72号)及省领导批示精神,现调整部分国土资源项目支出预算(详见附件)。请严格按调整用途使用资金,加强财务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国土资源项目支出预算调整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