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府发[2014]76号)规定,现下达你州“11.22”康定地震省级财政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预算15亿元,其中:地质灾害防治2亿元。
请你州一并将之前下达的中央综合财力补助资金2.5亿元,尽快将资金安排落实到重建规划项目,并将具体安排方案报财政厅,财政厅审核后下达项目资金预算。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