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公开通报典型案件之宜宾市高县龙润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公开通报典型案件之宜宾市高县龙润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
2015-12-22 |  来源:执法监察局  |  分享到:

2013年11月,高县龙润建材有限公司直接与罗场镇团结村凤凰组、统一组和新集村碾房组63户农户《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租赁上述村组集体农用地46.831亩修建龙润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墙体砖厂房和业主物流中转站。2014年3月21日,高县龙润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上述集体土地农用地7.4亩开挖平场,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5月27日,高县局依法向高县龙润建材有限公司送达《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6月3日,高县国土资源局对当事人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作出《高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高国土资罚〔2014〕001号):限高县龙润建材有限公司15日内恢复已实际占用的7.4亩土地原状。责令高县龙润建材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46.83亩,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耕种。处以高县龙润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7.4亩土地10.0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金额49333.58元。现已依法执行完毕。


Copyright(C) 2013--2019 dnr.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成都市百卉路4号 联系电话:028-87036053 邮编:610072
技术支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 蜀ICP备05008406号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
网站标识码 5100000009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