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公开通报典型案件之南充市西充县实验驾校非法占地案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公开通报典型案件之南充市西充县实验驾校非法占地案
2015-12-22 |  来源:执法监察局  |  分享到:

2013年9月,西充县实验驾校与常林乡石板河社区、红豆沟村签订《租用土地协议》,租用集体土地128.675亩作为驾校搬迁用地。9月底,该校在未办理用地手续和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开始对租用的集体土地进行场地平整。10月11日,西充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西充县规划建设执法中队在联合动态巡查中发现该校擅自动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后,当场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四川省建设行政执法责令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等文书。10月22日西充县国土资源局正式对该案立案调查,并书面向西充县政府作了案情报告。2014年1月15日、2月18日、3月12日、5月15日、5月29日、6月25日,西充县整改拆违指挥部先后组织国土执法、规划执法、公安、常林乡政府人员到场开展停工、拆违,但该校负责人组织人员采用多种方式阻碍执法。6月26日,西充县国土资源局再次向该校送达《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恢复土地原貌,但该校仍继续实施非法占用土地行为。2014年10月底,西充县国土资源局测量该驾校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地土地103.58亩(农用地101亩,国有建设用地2.58亩)。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74.26 亩土地上所占耕地的耕作层已被破坏,修建房屋面积1782.49㎡,硬化训练场地等其他设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为29.32亩已全部用于修建硬化训练场地等其他设施。11月10日,西充县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退还非法占用的农用地101亩,国有建设用地2.58亩,共计103.58亩土地;限30日内拆除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74.26亩土地上修建的1782.49㎡房屋和其他设施;没收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9.32亩土地上修建的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103.58亩(69053㎡)土地的行为,并处以每平方米30.00元,共计2071590.00元罚款。目前,实验驾校已就西充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西充县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了此案,但尚未作出判决。鉴于该校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量较大,已涉嫌刑事犯罪,2014年9月24日,西充县国土资源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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