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巨峰要求迅速推进灾后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蒋巨峰要求迅速推进灾后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2008-09-29 |  来源:四川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  分享到:

 

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审定同意的《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印发。昨日,我省召开灾后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副书记、省长、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副指挥长蒋巨峰要求各地在1025日前制定完成本地实施方案,迅速推进工作,如期实现“家家有房住”的恢复重建目标。

《方案》提出,通过3年努力,使城镇受灾群众住上符合国家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化的永久性住房,实现家家有房住的目标。据此测算,未来3年内,全省需新建安居住房78.24万套、廉租住房19.56万套,加固住房113万套。

蒋巨峰指出,灾后城镇住房恢复重建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受灾群众的迫切愿望,是促进灾区城镇居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家家有房住”是灾后重建的首要目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比农房重建情况更为复杂的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妥善解决好受灾群众的永久性居住问题。

蒋巨峰强调,城镇住房恢复重建政策已经明朗,要抓紧开展各项工作。首先,要深入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其次,要因地制宜,抓紧研究制定各地的实施方案。第三,加快建设安居住房和廉租住房,抓紧制定规划,科学选址,严格建设标准,严格控制成本,争取今年尽快启动一批项目。第四,迅速开展受损住房安全鉴定,抓紧进行加固或拆除。第五,积极鼓励原址重建和乡镇居民自建。第六,千方百计搞好建材供应。

蒋巨峰要求各地把灾后城镇住房恢复重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协同配合,简政放权。要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对质量安全事故要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要搞好资金平衡,加强资金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相提高土地划拨成本,不得虚报安居住房建设成本、提高售房价格。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政策深入人心。

省委常委、副省长魏宏主持会议,副省长黄彦蓉对《方案》作具体说明。

 

(源自:《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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