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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泸县牛滩镇新加一社砂岩矿等5宗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5-08-12 |  来源:  |  分享到:

泸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泸县牛滩镇新加一社砂岩矿等5宗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泸县国土资公告〔2015〕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和《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泸县人民政府批准,泸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县牛滩镇新加一社砂岩矿等5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见附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各宗采矿权竞买人均须满足以下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

   三、出让方式

    本次5宗采矿权均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价高者得。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31日,每天8:3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科。

   3.有意竞买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到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科咨询,取得挂牌出让文件工本费200元/份。

   4.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五、竞买资格确认

   符合报名条件的竞买申请人,须签订《竞买承诺书》、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能参加报价。

   六、挂牌期限和报价地点

   挂牌期限:2015年9月1日8:30到2015年9月17日16:00(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科。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如果某宗采矿权仍有两个或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

   七、采矿权价款缴纳

   竞得人须在成交当日与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采矿权成交价款。

   八、挂牌公告发布媒体

(一)国土资源部网站(http://www.mlr.gov.cn/kqsc/);

(二)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

(三)泸县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sclxgt.gov.cn/);

(四)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xggzyjy.cn/front/default.aspx)

九、保证金缴纳银行及账户

开 户 行Ⅰ:泸县元通村镇银行

开户单位: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11100000150640

开 户 行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县支行

开户单位: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1001637110051502984

开 户 行Ⅲ:中国工商银行泸州泸县玉蟾支行

开户单位: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304024129100009839

开 户 行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县草街分理处

开户单位: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2181701040002457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泸县福集镇玉龙路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30-8185560

联系地址:泸县福集镇花园路174号泸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830-8186198

、风险提示

1.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竞得人应该自愿承担该风险。  

2.有关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林业、安全、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3.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所需要件时,若经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按不成交处理。



                                    泸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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