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4日,《内江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规划(2015-2017年)》经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省级专家评审顺利通过,标志着内江作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全国第二批试点市进入了实施项目的关键阶段。
《内江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规划(2015-2017年)》受到了专家组和省国土资源厅的一致好评和充分肯定。一是内江市积极组织实施规划编制,认真按照试点工作要求推进各项工作,效果明显。二是规划成果内容完整,文本规范,图表齐全。编制目的、任务明确,编制依据充分,工矿废弃地现状调查细致深入,复垦计划安排切合实际,实施保障措施切实可行,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地支撑。三是省国土资源厅要求我市及时上报省政府审批并加快推进试点工作。
《内江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规划(2015-2017年)》涉及市中区、东兴区、隆昌县、威远县、资中县5个县区,规划期内(2015-2017年)复垦规模达669.03公顷,其中复垦为耕地472.76公顷,复垦为其他农用地50.64公顷,复垦为林地145.63公顷,复垦耕地率70.66%。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将为内江保障发展建设用地开辟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