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阆中市裕华镇永乐村建筑用砂岩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机关名称、地址:
1、出让机关名称:阆中市国土资源局,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
二、出让采矿权名称、范围及基本情况:
序号 |
名称 |
中心点经纬度 |
采矿地点 |
开采深度 (米) |
用地范围 (平方公里)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阆中市裕华镇永乐村采石场 |
X: 3486255.243 Y: 35591821.096
|
阆中市裕华镇永乐村 |
478-481米 |
0.00043 |
1 |
0.5 |
0.5 |
三、竞买资格: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24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到阆中市国土资源局矿产科报名并索取相关出让文件。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法人证明书、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联合竞买的,应出具联合采矿协议书)办理竞买手续,交付竞买保证金0.5万元后,资质条件须经出让人审核确认,取得竞买资格。
四、挂牌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竞价时间为2013年4月11日10时至2013年4月24日16时,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采矿权进行现场竞价,现场竞价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挂牌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
阆中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三年四月一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