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矿拍告字[201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邻水县人民政府(邻府发[2011]8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开拍卖出让邻水县方井石灰岩矿采矿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 |
矿区 位置 |
矿区范围 |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
出让资源储量(万吨) |
出让年限(年) |
开采标高(米)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邻水县方井石灰岩矿 |
九峰乡 |
见拍卖出让文件 |
0.0127 |
30 |
3 |
+643米 至+605米 |
18 |
20 |
2008年因农村公路建设的需要,经邻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该点设为临时采石场,在开办临时采石场时该石灰岩矿已投入机械设备、设施、平场等费用119.51万元人民币(经四川宏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确认)。此次拍卖竞得人需支付119.51万元人民币通过邻水县国土资源局转交给原开办时临时采石场的业主,邻水县国土资源局将评估资产移交给竞得人后,国土部门再办理采矿许可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三、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5月4日(节假日照常上班),到广安市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按规定申领有关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5月4日到市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只接受本人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并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4日下午6:00时。
六、本次采矿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5月5日上午10:00时在广安市国土资源局12楼会议室举行。申请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竞买。现场竞价在纪检机关监督下用举牌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并达到或高出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及保证金缴纳帐户
地 址:广安市金安大道193号
咨询电话:(0826)2353562 (0826)3222203
保证金缴纳银行:
1、 开户行:广安区广福信用社
帐 号:88160120001358902
开户单位:广安市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安分行百业街分理处
帐 号:119856846847
开户单位:广安市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3、开户行:成都银行广安分行
帐 号:60502012219523400012
开户单位:广安市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邻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 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