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砂石资源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机关或受托机关名称、地址:
1. 出让机关名称彭山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彭山县寂照路61号。
2. 受托出让机关名称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彭山县寂照路61号。
二、出让采矿权名称、范围及基本情况:
矿1:简单介绍矿区所在地理位置、交通及地质矿产等概况采挖面积(亩):30.2
保证金(万元):2
开采期限(月):2
矿2:简单介绍矿区所在地理位置、交通及地质矿产等概况采挖面积(亩):0.68
保证金(万元):0.1
开采期限(月):2
矿3:简单介绍矿区所在地理位置、交通及地质矿产等概况采挖面积(亩):1.88
保证金(万元):0.1
开采期限(月):2
矿4:简单介绍矿区所在地理位置、交通及地质矿产等概况采挖面积(亩):6.6
保证金(万元):0.5
开采期限(月):2
矿5:简单介绍矿区所在地理位置、交通及地质矿产等概况采挖面积(亩):14.2
保证金(万元):1
开采期限(月):2
矿6:简单介绍矿区所在地理位置、交通及地质矿产等概况采挖面积(亩):5.6
保证金(万元):0.4
开采期限(月):2
矿7:简单介绍矿区所在地理位置、交通及地质矿产等概况采挖面积(亩):7.82
保证金(万元):0.5
开采期限(月):2
三、竞买资格
资质条件须经出让人审核确认。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6月8止,到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索取相关出让文件。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竞买的,应出具联合探矿(采矿)协议书)办理竞买手续。经审查合格的,交付竞买保证金0.1-2万人民币后,取得竞买资格。
四、挂牌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竞价时间为2009年6月1日9时0分至2009年6月10日17时0分。挂牌地点是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采矿权进行现场竞价,现场竞价可以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其它事项:
挂牌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
地 址: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周容、王科
咨询电话:762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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