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石英砂资源开采权拍卖公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神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公司受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对以下1宗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
区块位置 |
面积 (亩) |
储量(立方米) |
起拍价 |
开采深度 |
开采年限 |
保证金 |
1 |
罗波乡施家沟村4组 |
5.17 |
17217 |
10.33万元 |
5米 |
1年 |
5万元 |
备注:1.每宗区段必须有3个(含)以上竞买人参加竞买。 2.出让储量以《石英砂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为准。 2.出让面积以实际区段位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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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开采权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标的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五、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5月2日起至2012年5月22 日,按下列方式报名、获取拍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
(一)网上报名:
1.点击【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szyjy.org.cn)】;
2.点击土地(矿权)及产权交易栏中石英砂拍卖相关内容;
3.按网页提示内容进行操作。
网上报名要求竞买人必须有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账户并开通网上银行,获取资料和交纳竞买保证金都需要在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szyjy.org.cn)上,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若竞买人操作不当,造成工本费、竞买保证金交纳不成功的,责任自负;竞买人因网络原因无法交纳工本费、竞买保证金,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 22日17时(以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5月23 日9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竞买人须在2012年5月23日上午9 时向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证件:竞买申请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买人只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需申请人签章)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2012年5月 23日上午10时在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小南街39号原林业局会议楼三楼)拍卖。
七、网上报名询:肖先生 028—38863909(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的相关情况询:王先生 13980375049(县国土局)
公司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路185号4楼1室
四川眉山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