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国土资源局
采矿权拍卖公告
南国土资告〔2011〕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南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流坝乡金台村一社水磨沟建筑石料矿采矿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拟拍卖采矿权名称 |
矿山位置 |
矿种 |
矿区面积 (km²) |
开采标高 |
可采储量(m³) |
开采方式 |
出让方式 |
出让期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流坝乡金台村一社水磨沟建筑石料矿 |
流坝乡金台村一社 |
建筑石料矿 |
0.013 |
+600m-+710m |
93400 |
露天开采 |
拍卖出让 |
3 |
11.0 |
6 |
二、风险提示
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流坝乡金台村一社水磨沟建筑石料矿采矿权,储量核实报告虽是地勘单位依据地质勘查规范对该矿的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所形成,但因该区域地质工作程度较低,报告所载明的矿区内资源量、品位及矿体赋存状态都有可能在开采过程中发生变化,出现与《储量核实报告》实际开采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存在一定的采矿风险。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拍卖文件、进行现场考察,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竞买人竞得后所产生的上述风险及其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拍卖时间:2011年07月29日10:00时。
四、拍卖地点:南江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六楼)。
五、竞买资格:
(一)具有一定矿山开采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并具有相应经济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二)竞得后就地加工建筑用石料。
(三)为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竞得后需投资修建0.9km村道公路。
符合以上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组织和自然人均可报名。资格条件需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确认。
六、竞买须知
(一)凡参加竞买者,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银行资金证明、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银行资金证明、预交采矿权设置地质资料费及评审费,到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竞买手续。 (二)各拍卖标的竞买者,须缴纳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不成功者,五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三)采矿权竞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按拍卖须知要求备齐相关资料到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办理采矿登记。 (四)办理采矿等相关证照由竞得人按法律政策规定缴纳采矿权价款、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等相关费用。 七、咨询报名和矿区现场察看时间:2010年07月09日至2011年07月28日15:00时前往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701室报名,同时自行前往矿区察看。未尽事宜见拍卖须知。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827-8222833 8205286 咨询网站:http://www.njgtzy.gov.cn/ http://gtzyj.cnbz.gov.cn/ 联系人:李先生 郑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