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采矿权出让公告
南国土资矿权公字〔2011〕第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3〕197号)、《四川省采矿权有偿出让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批准,宜宾市南溪区国土资源局拟公开出让一宗页岩、二宗砂岩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权 编号 |
采矿权名称 |
矿区 位置 |
出 让 矿 种 |
矿区 面积 (km2) |
资源 储量 (万吨)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价 阶梯 (元/次) |
出 让 方 式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NX2011-03号 |
南溪区长兴镇岫云村二社页岩采矿场采矿权 |
长兴镇岫云村二社 |
页 岩 |
0.0155 |
24 |
3 |
7.2 |
500 |
拍 卖 |
3 |
NX2011-04号 |
南溪区大观镇朝阳村七社砂岩采矿场采矿权 |
大观镇朝阳村七社 |
砂 岩 |
0.0061 |
12 |
3 |
1.69 |
500 |
拍 卖 |
1 |
NX2011-05号 |
南溪区马家乡济民村一组建筑用砂岩采矿场采矿权 |
马家乡济民村一组 |
建筑用砂 岩 |
0.0061 |
15.29 |
4 |
2.14 |
500 |
拍 卖 |
1 |
特别注明:竞买人在参与采矿权竞买前,应自行实地踏勘调查,真实了解存在的采矿风险情况,谨慎行事,其行为风险自行承担。
二、竞买资格
凡符合具有在公告矿区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相应的技术和资金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资格须经宜宾市南溪区国土资源局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准予报名,交付竞买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
三、申请与受理
有意参加竞买的,请于公告期(从公告之日起20日历天)届满后,于12月27日持竞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等合法有效证件到宜宾市南溪区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相关出让资料。
四、标的涵义
本《公告》出让标的为采矿权,采矿权出让价款不包含地勘、环境评价、开发利用方案等费用以及矿区范围涉及的土地复垦费、土地补偿费、构建筑物拆迁补偿费、青苗附着物赔偿费、矿山用地、林地补偿及道路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事项均由采矿权受让人自行负责承担。
五、出让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矿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1年12月28日上午10时在宜宾市南溪区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举行。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
账 号: 478401040002894
开户单位: 南溪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 户 行: 农行南溪县支行
七、其它事项及联系方式
本次矿权出让公告同时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和宜宾市南溪区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不再发布变更公告,均以竞买申请人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拍卖条件要求时则按挂牌方式继续进行出让,不再另行公告。出让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矿权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
联系地址: 宜宾市南溪区南溪镇北大街225号
联 系 人: 向先生
电话(传真):0831~3333029
公告单位:宜宾市南溪区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