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国土资源局
采 矿 权 拍 卖 公 告
经屏山县人民政府同意、宜宾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我局以拍卖方式出让本次拟出让的1宗矿产资源采矿权,开采矿种为石灰石岩,开采矿区无矿权重叠和纠纷,开发条件具备,符合出让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见表格)
矿权 编号 |
位置 |
开采 矿种 |
开采规模 (万吨/年) |
资源储量(万吨) |
开采标高 |
出让 年限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PSX2011-1 |
屏山县太平乡宝山村国营龙洞坪茶厂(126段) |
石灰石岩 |
5 |
61.48 |
+1565m--+1520m |
10年 |
19.5 |
2 |
备注:1、矿区范围内涉及的土地复垦费、土地补偿费、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及其相关工作的协调工作须由竞得方负责;2、开采占用的土地由竞得方依法办理用地手续。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由竞得者负责。 |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符合竞买条件的有意竞买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2月11日17:00止,持有效证件到屏山县国土资源局地矿股办理报名手续(节假日除外),购买拍卖文件,每套15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卢超、陈琳,联系电话:0831—5722978。
四、拍卖时间:定于2011年12月15日上午10:00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请报名参加竞买者准时到会。
五、本次采矿权拍卖,若在公告期满后达不到拍卖出让采矿权的相关条件将重新组织拍卖出让。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屏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