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优秀案卷评选工作的通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优秀案卷评选工作的通报
2012-07-27 |  来源:  |  分享到:

 

川国土资函〔20121081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为了推广优秀典型,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案水平,按照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档案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优秀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川府法[2012]12号)及《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09]67号)要求,省厅于2012522日印发通知(川国土资发[2012]60号),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部署开展了2011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和2010年至2011年期间优秀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

经统计:全省共计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681件,其中土地案卷1529件,矿产案卷152件;自查为优秀案卷484件,良好案卷551件,合格案卷646件,无不合格案卷。

截至725日,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广元、遂宁、资阳、乐山、眉山、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凉山等15个市(州)积极参与优秀案卷评选活动,共计推选47件案卷,已全部在省厅门户网站上公开。根据市州推荐及省厅复查情况,省厅决定推选宜宾市珙县马鞍山煤矿越界采矿案(办案单位:宜宾市国土资源局)、达州市华商建筑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办案单位: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泸州市蜀安驾校非法占地案(办案单位:泸州市国土资源局龙马潭区分局)、自贡市贡井区莲花镇卫生院非法占地案(办案单位:自贡市贡井区国土资源局)、攀枝花市唐道凯无证采矿案(办案单位: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等五件案卷作为本系统优秀案卷,参与省级行政执法部门优秀案卷评选活动,特对上述办案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是执法监察的基础工作,是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手段,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从评查结果看,大部分地区已经树立了依法执法,严格按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识,能够达到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等基本要求。大部分违法案件的处理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和完善了会审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保证了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行政处罚的罚没款收缴管理规范,做到收缴分离、财政统管。但是,各市(州)之间行政处罚规范程度不一致,部分案卷仍然存在着处罚决定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描述不清、法律适用不够严谨、文书送达不够规范、后续工作不够完善、立卷归档质量不高等问题,暴露出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基本功不扎实,仍然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重决定轻执行、重处罚轻管理的倾向。

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进一步提高认识,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完善,不断夯实执法监察工作基础;同时要加强观摩交流,主动学习其他地区、其他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依法办案的水平和能力。

特此通报。

 

               

                                           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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