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变更调查衔接工作的通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变更调查衔接工作的通知
2013-01-04 |  来源:  |  分享到:

 

川国土资办发〔2013〕2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相关处(室、局)及直属单位:

2012年12月28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召开了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警示约谈会,我省成都市青白江区等全国11个市(区)、县(区)被纳入警示约谈;同日下午,部召开2011年度卫片执法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工作情况,明确了从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起停止执行“6.30”政策,提出了继续坚持卫片执法与土地变更相衔接的工作要求。同时,矿产资源违法勘查开采比较严重的3个市和3个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部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为此,就切实做好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变更调查衔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2011年度卫片执法工作经验教训

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反映出个别地区依法用地意识不强,不及时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问题严重,违法用地面积大、比例高;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重视不够,组织部署不力,整改查处不到位,被纳入国家约谈问责。还有个别地区地籍变更与卫片执法衔接不畅,将大量非新增建设用地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错误地纳入卫片执法,导致工作被动。同时,我省个别地区近年来涉矿违法高发,屡禁不止,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已引起国土资源部及有关媒体的关注。

为此,各地务必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加强用地手续的当年度报批工作,强化巡查监管,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为发生;扎实开展2012年度新增建设违法用地清查整改,强化地籍变更与卫片执法衔接,提前谋划201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避免被国家通报、督办、约谈、问责。

二、做好201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和变更调查衔接

近日,部、省相继下发开展2012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中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与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套合不一致的,纳入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地务必严格按照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要求,按照土地变更调查规则做好新增建设用地变更工作,及时将建设用地审批信息上报备案,从源头上确保土地变更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一查多用”相关后续工作的延续性。

按照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分工,执法监察部门负责将日常土地执法检查资料纳入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各地执法监察部门务必履职尽责,积极主动配合,全面提供资料,全程跟踪动态,及时掌握情况,切实研判形势,找准主要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卫片执法与地籍变更的衔接工作,为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奠定良好基础。

三、强化执法监管,依法查处整改

卫片执法检查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各地要结合土地变更调查继续抓好2012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清查整改工作,对土地变更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尽早消除违法状态。各地要按照(川国土资函〔2012〕1389号)要求,于2013年1月20日前上报2012年度新增违法用地整改报告及统计表。

要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落实国土资源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强化预防,把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改变事后通过补办手续和拆除复耕来降低责任追究比的做法。

    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省厅执法监察局联系。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3年1月4日

联系人:黄宇  028-87036221、87036229(传真)

邮箱:sczfj62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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