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国土资函[2011]956号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报送四川省地质勘查专业中、高级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省级相关部门、中央在川有关单位:
我省地勘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于2011年10月进行。请各单位接通知后按要求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评材料的种类、数量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高级均一式二份。申报高级的人员,加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1)一份。
(二)担任现职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中、高级均一份。
(三)《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书》(单行),中、高级均一份。
(四)学历证明、低一级资格证书、参加全国(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职称外语要求(按川职改[2005]20号、川人办发[2006]15号、川人办发[2007]87号文规定)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五)按申报各子专业“评审量化条件”所要求的成果数量,提供最能代表本人技术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工作报告或成果总结等作为申报人的代表性成果。中、高级均一式一份(复印件和原件同时提供)。
(六)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原件(有者选报)。
(七)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材料需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签章认可)。
(八)能够证明个人业绩方面的其他有效材料(有者选报)。
(九)申报人所选用的中(高)级申报条款,应附相应款项的单项有效证明材料,如与前面要求材料重复的,可不再单列。
(十)申报时所提供各类原件查核后当面退还,经评审后未通过人员的材料一律不退。
二、申报人凡不符合《四川省地质勘查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川人职[1998]16号)所列工程师申报条件之(1)、(2)条,和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之(1)、(2)、(3)、(4)条者,以及评委会认为需要答辩的其它人员,均需参加面试答辩。答辩人员名单、答辩时间、地点待评审前另行通知。答辩将结合申报人所从事工作,了解其相应专业所掌握的学识范围、深度和专业技术水平。
三、报送程序、报送时间和地点
(一)地勘专业各子专业名称、范围、收费标准等列于附件2,申报人根据自己所从事工作选择申报。
(二)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本单位申报人材料逐一审查核实,经组织考核合格并同意推荐的人员,按附件3样表造册(报评专业按附件2分开,同时每个专业的高、中、初级也要分开,一式一份)报送参评。按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71号)的精神,对申报高级的人员,可将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信息表》公示7天。有异议的,由人事、纪检部门核查清楚。公示结束后,按人头整理出《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书》,各种表格相应栏目均应按要求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特别是公示的“申报信息表”所在单位意见栏,一律由该单位纪监部门签注公示结论并加盖印章,而后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至省级厅、局人事(职改)部门或市(州)职改办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送评材料应统一使用四川省地质勘查专业评委办印制的材料专用档案袋及评审表。
(四)职称外语最新规定、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最新规定请登录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站查询。
网址:htttp://www.scdlr.gov.cn。
(五)四川省地质勘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百卉路4号)。各单位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20日。联系人:傅桑。电话:028—87036173。
附件: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
2.四川省地勘专业各子专业一览表
3.四川省 专业 级任职资格报评名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抄送: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1年6月20日印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