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国土资办发〔2012〕56号
关于报送国土工程中、初级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属相关事业单位:
四川省国土工程专业中、初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在11月下旬进行。各地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及时向所辖县(区)转发文件并尽快布置到基层单位。各市(州)、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职称管理的政策、工作权限和程序组织好本辖区内国土专业中、初级技术职称的申报、推荐。同时,还要主动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汇报、介绍情况,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推荐、申报材料按以下要求报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一、 参评范围
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与国土技术性工作相关的国土分类、国土调查和动态监测;国土利用、储备、供应规划;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和复垦;地籍管理;土地勘测技术;国土技术经济评价;国土信息工程应用技术等方面的技术人员。
二、 申评级别和资质条件
四川省国土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国土工程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的评审。申请资质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执行。
三、 送评材料的种类、数量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初级均一式二份(单列,与业绩材料分开)。
2.《任职期满考核及推荐意见书》中、初级均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单独提供,内容详尽、真实。对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而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应将《任职期满考核及推荐意见书》变更为《任职期满考核及破格推荐意见书》,同时附上“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实际证明材料。
3.学历证明、低一级职称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要求(按川职改[2005]20号、川人办发[2006]15号、川人办发[2007]87号文规定执行)及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全国(全省)统考合格证复印件,或按政策免试、降等考试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4.最能反映本人技术工作水平和能力的代表性成果(已发表论文、技术工作报告或总结、专业性图件等),中级要求提供二件以上,初级要求提供一件以上(复印件)。
5.能够证明申报人能力、业绩方面的其它有效材料(有者选报)。
四、 申报程序、收费标准和报送时间、地点
1.基层单位对申报材料认真逐一审查核实,经考核合格并同意推荐后,按人头整理打印《××同志任职满考核及推荐意见书》,而后将申报人表格材料、各类证书、业绩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汇集到县(区)国土资源局进行全面审查,同意推荐上报的,由县(区)国土资源局统一签署“基层单位意见”(该栏位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10页上半部),而后汇总移送县(区)或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及办理委托。各种表格的相应栏目、证书复印件、代表性成果复印件等均应进行真实性审核(查),经过审核的材料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以县(区)为单位,按附件样表统一填写报评名册(中、初级分开,一式一份)。初级经县人事职改部门同意委托,中级经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同意委托即可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
2.职称外语最新政策规定,请登录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scdlr.gov.cn
3.评审费按中级140元/人,初级100元/人标准收取。
4.评审材料上报时间为2012年11月17日前。
联系人: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 傅桑
联系电话:028—87036173
附件:《四川省国土工程专业任职资格报评名册》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