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简称国土资源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基本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省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
10.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2.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13.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4.负责管理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
15.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2年重点工作
2012年,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重点抓好以下9个方面工作:
1.全面强化土地保障能力,服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
2.严格规范管理,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3.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4.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新模式建设,支撑全省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5.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推进重点领域探索改革,增添国土资源工作动力
8.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基础工作,支撑服务和管理能力提升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包括8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2年,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收入预算总额为99,168.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30.1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9,638.7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9,168.94万元,其中:科学技术931.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89.23万元,医疗卫生141.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529.99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87,793.83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8,043.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4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科学技术,主要用于厅机关和下属单位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的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等专项工作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事务,主要用于厅机关和下属单位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的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转化应用等专项工作的支出。
(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主要用于全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地质灾害防治、避让搬迁、地质环境保护等专项工作的支出。
(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