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组任[2005]164号文件精神,省委同意:成立省国土资源厅党委。宋光齐同志任省国土资源厅党委委员、书记;欧彦才、刘永湘、张玲同志任省国土资源厅党委委员;陶聂富同志任省国土资源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纪检组职务自然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