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求市、县政府加强对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的管理,跟踪监管流转的承包地,建立结构调整项目的审核机制,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耕作层挖塘养鱼和发展林果业,不得以发展生态观光农业为名在基本农田范围内种植非农作物。
二是要求各地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层层签定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基本农田的位置、数量和保护责任与义务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及农业、国土部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用途不改变。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执法监察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坚决防止以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为名实施土地违法行为。